4月28日,西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开莲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勇、刘贤康、彭政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应到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以及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经票决决定免去赵宁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市人民政府个别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决定任命徐亚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命市人民政府个别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个别干部相关法律职务。
最后,根据《西昌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与会全体人员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当选的同志面向《宪法》庄严宣誓,并领取任命书,接受任命。